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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大学生日常奖励实施办法(试行)
编辑:佚名 来源: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地学院德育工作组 日期:2014-09-21 点击: 次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大学生日常奖励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培养学生良好的品行,鼓励学生健康成长成才,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

第三条 学生日常奖励形式分为通报嘉奖和物质奖励两种。

第四条 学生品行优良、表现突出,在学校及社会产生良好影响,给学校带来良好声誉,党委学生工作部给予通报嘉奖,并酌情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包括拾金不昧、乐于助人、保护公物、无私奉献、见义勇为等促进校园、社会文明和谐的善人善举。

第五条 积极响应国家号召,主动通过西部计划、选调生、农村支教、大学生到村任职、应征入伍等方式就业者,党委学生工作部给予通报嘉奖,并酌情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第六条 日常学习期间发表学术论文及出版专著、发明创造、托福、GRE或雅思考试等外语学习优秀的个人,以及无课程考试不及格且在学风建设方面表现突出的班级予以奖励。

1学术论文奖励要求。以第一作者发表在核心期刊(增刊、专刊除外)或国家级报刊上发表1500字以上文章,按500/篇给予奖励。为第二作者的,按200/篇予以奖励;发表在一般学术期刊或报刊的论文不予奖励。核心期刊的认定参照我校认可的核心(权威)期刊及国家级报刊及维普期刊网上的认定。

2出版专著奖励要求。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专著,按1000/部给予奖励。参与出版专著,排名为前3位的,按300/部予以奖励。

3发明创造奖励要求。以第一身份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按1000/项给予奖励;获得国家实用新型专利或国家外观设计专利,按100/项给予奖励。

4外语优秀奖励要求。托福考试分数达90分及以上,雅思考试达65分及以上,GRE考试分数达1250分及以上,且作文分数达35分及以

上,按300/项给予奖励。

5班级学习奖励要求。某一学期所有课程考试无不及格门次且无缺考现象的班级,给予每学期300元奖励,作为班级活动经费。

第七条 符合申请条件者登录党委学生工作部网站“表格下载-学习支持”下载并填写《中国地质大学大学生日常奖励申报表》。并提供期刊、专著、专利证书、英语成绩原件及复印件,申报集体奖励的须由学院教务科提供班级的一学期各课程考试成绩证明。

第八条 受理奖励申请时间为每月25-30日。申报表及相关材料交至党委学生工作部大学生学习支持中心(学生服务大厅207)。申报时间距获奖时间超过一年的不予受理。

第九条 每月5日在党委学生工作部网页公布上月授奖情况,接受广大同学监督。

第十条 对申报的奖励,发现有弄虚作假、骗取荣誉者,追回奖金、取消荣誉称号,并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直至纪律处分。

第十一条 此办法自201491日起执行,由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原《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生日常奖励实施办法(试行)》(地大校办字[2006]39号)同时废止。